一是关于新增城镇就业100万人,拨付资金329万元,落实率114%。二是关于完善妇女“两癌”筛查、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机制,拨付资金707.18万元,落实率103%。三是关于提高困难群众、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水平,拨付资金5875.91万元,落实率109%。四是关于继续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,拨付资金277.6万元,落实率100%。五是关于完成剩余县(市)人民医院提质升级,自筹资金2125.19万元,落实率106%。